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


发布时间:

2022-02-17

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

1、遵循环境保护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 的工作方针和“三同时”规定,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、同步实施、同步发展,实现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。
2、公司负责人杜宝国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,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,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。
3、设立以总经理为首、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,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、监督和协调。
4、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,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贮存点。危险废物贮存点不得放置其他物品,应配备相关的应急器材。保持危险废物贮存点的清洁,危险废物收集容器保持整齐规范。
5、组长:杜宝国  组员: 徐国建  邢淑英           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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